一、税(费)种认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税(费)种认定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代征方等课征主体(以下 统称“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或签订委托协议(以下统称“登记”)时所 申报的行业、经营范围和应税行为(财产)等信息,以及在税收征管工作中依法取得的其他 相关信息,对纳税人具有申报纳税(扣缴或代征)义务的税(费)种进行认定的工作。
二、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适用范围:国地税
适用层级:区县级
三、申请条件
符合业务描述规定的纳税人携带相关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费)种认定。
四、办理材料
《纳税人税(费)种认定表》、税务登记证件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时制)
办公地点及电话:中心办税服务厅 胜利中路21号一楼 2080511
蚌山办税服务厅 中荣街人民商场二楼 2054178
六、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