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7年第8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车船税
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公告
根据车船税税收征管情况,决定废止《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2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执行。
特此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