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请问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比如说2017年9月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0元,那10月份申报9月份的水利建设基金,应该是多少? 回复内容:
1.水利基金计税依据是不含税销售收入。
2.你单位2017年9月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0元,10月份申报9月份的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为10000元。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如果你单位属于免征范围内的,是不需要缴纳水利基金。
部门:蚌埠市地税局 答复时间:2017-10-17 16: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