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贵局你好:我们公司在写字楼租了一间办公室,每次缴纳房租,房东不提供发票。请问如果去税务局代开的话要由房东本人去吗,我个人可以去吗,需要哪些材料呢?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营改增”后自然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部门代开发票,如果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需到国税代开发票;如果是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在地税代开发票。合同约定承租人承担税收的,可携带资料前往地税办理。提供资料包括:出租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部门:蚌埠市地税局 答复时间:2018-05-09 1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