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g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地税专题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bug
2018-04-23 | 浏览次数: | 来源: 蚌埠市地税局 | 【 字体: 】【打印】【关闭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

  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报送,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二、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有关资产损失证据资料、会计核算资料、纳税资料等相关资料报送的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
410

 

bug
bug
蚌埠地税服务网

版权所有 365bet体育在线官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365bet体育在线官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2-2080191
地址:蚌埠市胜利中路21号  电子信箱:ahbbtax@163.com   皖ICP备05012123号 
您是第 位访问者 技术支持:深拓软件 联系电话:0551-65301251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8-07-03 15: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