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g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地税专题 >>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71号
bug
2014-10-08 | 浏览次数: | 来源: 蚌埠市地税局 | 【 字体: 】【打印】【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101日起20151231,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925

bug
bug
蚌埠地税服务网

版权所有 365bet体育在线官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365bet体育在线官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2-2080191
地址:蚌埠市胜利中路21号  电子信箱:ahbbtax@163.com   皖ICP备05012123号 
您是第 位访问者 技术支持:深拓软件 联系电话:0551-65301251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8-07-03 15: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