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根据全省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工会经费由地税部门负责代收。
一、代收基数及比例
为简化代收程序,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2%拨缴工会经费,其中60%部分拨给所在单位工会,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由地税机关代收,比例为0.8%(2%×40%)。央企、省属单位的代收比例按有关文件执行。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全额代收建会筹备金。
二、缴费期限
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采取按季代收方式,一季度应交工会经费在4月份征期内使用通用申报表自行申报,征收项目为“其他收入”,征收品目为“工会经费”。
365bet体育在线官
2018年1月4日